1、土地优惠工业土地出让基价10万元/亩(综合打包价格),重大项目、高新技术项目、特色产业项目、外资项目、区中园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的政策,对土地出让金和税收等其他方面进一步优惠。2、税收优惠自项目投产之日起,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前2年全额、后3年减半奖励给企业。3、规费优惠企业投产后应缴纳的规... [详细]

2020-06-12 11:21 1032

凡新进入县经济开发区的生产性企业,除享受国家、省、市、县已制定的有关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下列优惠:1、进县经济开发区的项目,根据投资者的需要,可通过出让、租凭、划拨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发区土地在达到“三通一平”标准的基础上,工业用地出让基准价每亩为4.5万元,并根据用地的性质、土地等级、投资规模... [详细]

2020-04-26 14:23 489

1、财政奖励政策新进高新区的生产型企业,从投产之日起5年内,以先征后奖的方式,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实行“三免两减半”。2、土地优惠政策对于投资规模大、投资强度高、创税能力强的项目,可一企一议,加大优惠。3、费用优惠政策区内实行无费区管理,除上缴省政府规定的费额外,其余各类行政事业性规费一律免收。县内项... [详细]

2020-04-24 10:42 464

一、凡入驻创业园的企业及项目,在园区内注册,可免费提供20㎡的简装办公室一间(简装、家具等自行布置),公司实际办公人员在3人以上的可免费提供单身公寓一间(拎包入住),水电费分户自理。二、入驻创业园的初次创业者自项目投产或经营之日起,形成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享受前两年全额、后两年减半奖励政策。三、在创业... [详细]

2020-04-23 14:59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