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促进政策十条

2020-06-17 17:29 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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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高端创新企业入驻:最高给予不超过5000平米场地三年免租金等支持。


二、强化政府引导基金支持: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超过50%的额度予以政策性投资,并按约定时间和价格退出。单个企业享受政策性投资额度最高不超过1亿元。


三、鼓励企业市场化引进社会资本:按照实际获得投资额的1%给予企业奖励等。


四、鼓励企业上市发展:在股票解禁期后3年内进行股票转让缴纳所得税达500万元的,按照对区级财政贡献的50%给予企业奖励。


五、支持创新药物研发产业化:对研发完成各期临床、获得新药批件、正式生产销售等各阶段给予相应鼓励扶持。


六、支持高端医疗器械创新及产业化:对通过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实现产业化销售等各阶段给予相应鼓励扶持。


七、支持推广药品或医疗器械产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按照实际发生委托生产服务交易额的10%对委托方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或机构累计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


八、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自产产品首次年自营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九、支持企业申请国际国内行业资质认证:批准取得境外上市销售资质的,单个企业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首次通过世界卫生组织(WHO)认证的,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十、支持知名企业重大项目发展:注册资本达2000万美元或2亿元人民币的,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亿元。年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注:相关政策事宜由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最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