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发区内的企业投产以后形成的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40%作为中小企业扶持基金奖励给企业,可连续享受3-5年的扶持。对于符合产业导向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个案处理,实行专项特殊的优惠。区内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按标准的30%执行,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投资成本。 [详细]

2020-05-25 16:01 561

(1)在连云港市兴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从获利年度起,第一,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免征地方所得税。(2)从事能源,港口,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营期在15年以上... [详细]

2020-05-14 16:11 1416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推进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实现“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奋斗目标,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政策。一、完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一)建立健全财政科技投入制度。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2019-2020年区本级财政科技拨款保... [详细]

2020-04-30 16:26 476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部署要求,深入实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战略,加大产业项目招引,扶持重点产业发展,充分调动投资主体的积极性,根据国家和省、市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激励项目类型1.新引进的“智能制造”、“新一代信... [详细]

2020-04-30 16:21 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