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园政策

2020-04-23 14:59 1099

一、凡入驻创业园的企业及项目,在园区内注册,可免费提供20㎡的简装办公室一间(简装、家具等自行布置),公司实际办公人员在3人以上的可免费提供单身公寓一间(拎包入住),水电费分户自理。


二、入驻创业园的初次创业者自项目投产或经营之日起,形成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享受前两年全额、后两年减半奖励政策。


三、在创业园内形成注册的另租用园区办公用房的企业,房租按100元/㎡/年计算,内部装修费用达到500元/㎡的园区补贴100元/㎡,达到900元/㎡的园区补贴200元/㎡,入驻前三年,当年税收达到50万元及50万元以上的,全额返还当年房租。


四、对入驻园区并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大学生,在实际创业期间园区给与每人每月400元的生活补贴,最长可享受36个月。对于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企业,按每年1000-2000元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的水电费补贴。


五、入驻创业园的领军人才,经评审一次性资助每个项目10-30万元启动资金,同时可通过协商,载体以不高于100万,占股不低于15%的方式进行入股。


六、入驻创业园的企业纳税达20万、50万、100万,分别给与2万元、4万元、6万元的奖励。


七、根据意向入驻的企业个体情况,具体奖补政策采取“一事一议”。


八、对于经审核符合条件入园的大学生村官,可免费租用15㎡的办公用房,时限3年,同时免收物业费。


九、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者进行创业贷款担保。


十、为入园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和辅导、项目评估、银企对接、完善商业计划、项目推荐申报、投融资信息、市场营销管理咨询、用工免费培训、日常法律援助等服务。帮助入园企业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工商年检等手续。


十一、定期邀请专家、创业人才进行创业培训与辅导以及项目推介会,帮助入园企业与成功的创业企业对接,开展技术交流、项目合作等工作。


十二、年度评选创业明星,按照2%、4%、6%的比例分设一、二、三名,分别给与2万元、1万元、五千元的奖励并授予荣誉证书。


十三、以上符合优惠政策补贴条件的入园项目及企业可同时享受市级“616”人才引进计划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