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符合要求的入驻企业,自入驻之日起,前三年免收租金,第四年度租金按30%标准收取,第五年度按50%标准收取,5年以后租金标准另行商定;对发展前景好、影响带动力强的企业,采用“一事一议”政策。2、对符合要求的入驻电商企业前三年免收物业费;鼓励电商企业在园区设立“众创空间”,推动大众创业。对“格子间... [详细]

2020-05-12 17:36 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