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本通知所称孵化服务是指为在孵对象提供的经纪代理、经营租... [详细]

2020-05-15 15:46 549

入驻园区的台商投资企业除了享受国家、省、市相关优惠政策外,还可直接享受地方性的优惠政策。本地政府有关机构牢固树立亲商意识,营造了招商引资的良好氛围,制订出台了涉及税收、用地、用电等诸方面的优惠政策,并实行承诺服务,规范并公开收费标准。园区招商办实生“一条龙”办公,凡是投资者在设厂前期涉及到的办证等事... [详细]

2020-05-11 16:54 454

1、外商投资的生产性企业,所得税率为24%,其中经营期在10年(含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前2年免征,后3年减半征收。减免期间免征地方所得税。2、从事下列投资项目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免征地方所得税:技术密集、知识密集的项目;外商投资在30... [详细]

2020-05-07 17:12 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