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增计划适用对象为在江宁开发区注册、纳税的工业企业,纳入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的企业,根据产值规模分成A、B、C、D四类,对在倍增计划约定时间内按照序时达成年度目标的,给予五个方面的奖励政策,可简称“倍增5策”:1、企业所得税奖励。最高按企业所得税增量部分江宁开发区级留成全额给予专项奖励。2、增值税奖励... [详细]

2020-04-30 15:59 1029

1、对初创型、成长型企业入驻园区科研载体的,参照相关科研载体租金扶持政策执行。2、针对具有独特技术竞争优势以及实际应用场景,有良好带动效应的项目,租用园区科研载体或中试用房用于研发办公或者中试生产,按照园区核定价格以及面积,最高给予前三年租金全额补贴,享受优惠政策办公场地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000㎡(... [详细]

2019-10-24 16:22 1040

1、资金扶持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首次在南京高新区创业,给予200万元扶持。入选市“321计划”属重点扶持项目的,按市、区各担50%,给予总额200万元扶持;根据项目需求,提供不低于300万元的创业投资和不低于3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入选市“321计划”属一般扶持项目的,按市、区各担50%,给予总额10... [详细]

2019-10-23 14:54 614

1、以园区管理方为龙头,为园区软件企业争取专项资金扶持,奖励政策;2、年税收达1000元/㎡/年,享租金全免;3、年税收达400元/㎡/年,享租金减40% [详细]

2019-10-15 16:53 391

1、鼓励搭建创业创新载体对获得省级和国家级认定(备案)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加速器,认定当年在市级要求的给予50万元的补助基础上,区级额外给予2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农创园落地建设的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按绩效在市级要求的最高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基础上,区级额外最... [详细]

2019-09-18 15:31 923

对获得省级、市级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扶持。对牵头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且主起草的企业给予扶持。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给予扶持。支持人才来淳创业,对入选南京市高层次创业人才,给予初创扶持资金,并提供创业场所、人才公寓、风投配套投资等扶持政策。对现代高效农业、农业龙头企业、智慧农业、外向型... [详细]

2019-09-17 14:37 465

税费政策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15%;2、高新技术企业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最长由5年延长至10年;3、科技小型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奖励政策1、属市级、省级、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奖励企业50万以上;2、国外参展项目,政府补贴部分费用;3、享受高级人才国家及江北新区全部优惠政策。 [详细]

2019-09-10 17:10 498

1、税收政策: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或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以上的区外境内投资者兴办的工业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实现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五年内给予50%或100%奖励;自纳税之日起,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五年内给予50%或100%奖励。2、行政规费:高淳经济开发区不存在费用摊派,纯行政... [详细]

2019-09-06 15:06 725

享受南京市“创业计划”、“灵雀计划”等政府补贴,集成电路企业可额外享受政府补贴。 [详细]

2019-09-06 09:20 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