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表面处理科技产业园优惠政策
2020-07-08 17:34
878
相关园区:
徐州市表面处理科技产业园
1、土地:刘集镇土地资源丰富,现有国有存量土地4000余亩,不需要用地指标,不需要省市批准,区政府可直接办理土地转让手续,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强度的企业,镇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可享受每亩五万元最低保护地价优惠政策;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项目,地价将更加优惠。
2、园区现已建成标准化厂房3万平方米,入园企业可根据需要买断土地自建厂房,也可购买租用标准厂房组织生产,租金价格每平方为100-140元。
3、税收: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含1000万元)工业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前两年全额奖励给企业,后三年减半奖励;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大项目,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前三年全额奖励给企业,后三年减半奖励;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对当地经济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的特大项目,政策更加优惠。
4、供水:园区内已建成日处理6000吨的污水处理厂,电镀项目实行污水处理厂统一供水,按每吨两元的标准收费,除电镀项目外,企业用水可直接取用地表或地下水,办理取水许可证、水资源费,由政府替缴。
5、供电:对年用电量在500万度以上的企业,镇政府协助申办用电大户,享受用电大户的优惠政策,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6、规费:进园项目享受铜山经济开发区绿卡政策,项目建设期间,各项行政性规费有权部分全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