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企业加快发展的奖励办法

2020-05-18 16:34 823
相关园区: 金坛经济开发区  

各村(居)委会,机关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常州市和金坛区支持企业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促进西城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速度增长,经研究,现就2020年鼓励企业加快发展制定如下奖励办法:

  一、税收贡献奖

  对年纳税300万元以上且排前15名的企业,视贡献大小,分别授予“税收重大贡献奖”或“税收贡献奖”奖牌,并给予奖励。


  二、税收上台阶奖

  对年纳税首次达2000万元、3000万元、4000万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首次达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4000万元的其他企业,授予“税收上台阶奖”奖牌,并分别给予奖励。


  三、“一企一策”奖

  1. 对股权转让或其他有一次性重大税源的企业,视实际贡献大小,给予“一企一策”奖励。

  2. 对发展总部经济的奖励,依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激励重点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若干意见》(坛政发〔2019〕15号)文件执行。


  四、新引进企业快速发展奖

  对新引进企业,按照西城街道办事处与企业签订的协议执行奖励。


  五、优秀企业家奖

  对年纳税排前10名的企业负责人,授予“优秀企业家”奖牌,并给予奖励。


  六、招商引资贡献奖

  在2020年度中,积极开展招商引税、对西城街道经济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企业或个人,授予“招商引资贡献奖”,并给予奖励。


  七、附则

  1. 本办法奖励对象为经区财政局确认税收归属于西城街道的企业。

  2. 本办法规定的年纳税,指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税收实际入库数,均不包括契税和耕地占用税。

  3. 本办法第三项第1款的企业不享受其他各项奖励,其他企业各奖项可以兼得。

  4. 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金城税务分局、西城市场监管分局、街道财审办、街道经发办等为成员单位的考核评定小组,确定考评结果,并于次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表彰,奖励资金由西城街道财政承担。

  5. 本办法由西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本办法如与上级文件相抵触,则以上级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