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政策

2020-05-06 17:37 860

一、土地及厂房租赁优惠政策凡符合临港产业及投资密度要求的项目,可按国家规定同类土地价格的最低线提供项目用地。对于投资规模大、产出效益好、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在土地价格或厂房租赁价格等方面享受最优惠的奖励扶持政策,或在项目初期为投资者无偿提供适用厂房。


二、资金扶持政策针对新能源等产业,设有专门的投资基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申请金融支持。


三、税收优惠政策凡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经批准后所需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按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数量合理的配件、备件准予免征关税(《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除外):同时,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和国外专家,将实行一定程度的个人所得税优惠。


四、孵化器政策对研发类企业,为其提供一定面积的办公场所。对科技含量高、产值大、税收高的项目,可给予特殊优惠。对孵化项目可优先申报科技基金,争取科技经费支持。


五、对区域经济带动特别强的产业链龙头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特殊优惠。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按照“支柱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传统产业品牌化”的发展理念,主题鲜明地培育港口物流产业、临港新能源产业、临港机械装备产业、临港新材料产业及文化创意产业,全力打造一个总面积70平方公里的临港产业园,确保临港新城成为经济总量达5000亿级的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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