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传感设备产业园政策

2020-05-06 10:51 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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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鼓励国内外物联网知名企业和重大项目落户示范区。经认定的新设物联网企业,当年或次年实际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其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并自企业注册成立年份起,可按其地方税收贡献前两年100%和后三年50%给予奖励。


2、对入围无锡市“123”计划的企业,可按政策规定享受租金减免、资金补助、出口奖励、人才奖励等扶持政策。其中租金减免按从业人员人均10平米,第一年全免,第二、三年减半,资金补助最高2000万元。


3、经市认定的新引进总部企业,其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最高可按照前三年100%、后三年60%的标准予以奖励。


4、对符合无锡市人才政策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及创新创业团队,最高给予3000万元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资金和500万元安家费。


5、与无锡市区范围工商登记注册并正常纳税的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分别给予800元/月、600元/月、500元/月的租房补贴。


6、重大物联网行业应用示范项目、综合性应用示范项目以及其他重大物联网项目的奖励和扶持采用“一事一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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