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连云港市兴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从获利年度起,第一,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免征地方所得税。(2)从事能源,港口,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营期在1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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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4 16:11 1657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部署要求,深入实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战略,加大产业项目招引,扶持重点产业发展,充分调动投资主体的积极性,根据国家和省、市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激励项目类型1.新引进的“智能制造”、“新一代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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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30 16:21 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