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顺科创园政策

2020-06-30 10:07 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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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电动工具企业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有实质性合作项目投入且产学研成果实现产业化的,在市奖补的基础上,再按产学研合同经费的20%给予补助。

2、支持电动工具企业积极申报专利。凡申报发明专利获授权的,在市资助的基础上每个再补5000元;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的,在市资助的基础上每个再补400元;外观专利获得授权的,在市资助的基础上每个再补300元。

3、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凡引进省“双创”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申报省“双创团队”项目的,获省立项的享受省奖励,未获省立项但申报推荐至南通的,镇政府按市补贴标准等额配套补助;凡申报省“双创”博士创业、创新类项目,申报立项享受省奖励,未获省立项但申报推荐至南通的,镇政府给予每个项目1万元补助;企业引进人才成功申报启东市“东疆英才”计划项目的,享受市奖励政策,如申报但未获立项的,镇政府给予每个项目1.5万元补助;企业引进院士并成功创建工作站的,奖励5万元。

4、鼓励企业参加境内外各类专业交易会,拓展国际国内市场空间。对企业参加国外和国内省级以上政府组织的各类专业交易会和博览会的,所需摊位费在省、南通市补助后仍有缺口的,视情给予补贴,原则上国内参展每次最高补助不超过1万元,国外参展每次最高补助不超过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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