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国际医疗器械及电子信息产业园政策

2020-05-27 10:20 1069

一、企业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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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新企业税收政策

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统一为25%,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至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市、区级政策:经区科委推荐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区两级给予不少于20万元奖励资金。

国家级政策: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可申请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不少于40万元奖励资金。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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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权投资企业税收政策

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后,有限合伙人(LP)统一按20%的税率征税;普通合伙人(GP)按5%-35%的税率征税;在注册园区缴纳完税后,按会计月度进行扶持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