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高新区政策

2020-05-26 10:04 626

1、所需研发用房三年内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2、进城企业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三年内由地方财政奖励企业;

3、带成果进入软件园的博士、硕士、高级科技人员三年内免费提供住房居住;

4、在孵企业优先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对争取的上级科技专项拨款的项目,县科技经费按1:1予以匹配;

5、对科软件内企业在如东掘港转化成果取得效益的,地方财政予以一次性奖励;

6、代办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工商年检等手续,免收代办费;

7、进驻软件园的企业入驻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第四年起不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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