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新宇科技创业园政策

2020-05-25 09:42 625
相关园区: 如东新宇科技创业园  

进入科技创业园研发创业的企业,经批准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享受工业新区的一切优惠政策;

2、所需研发用房三年内免征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3、进园研发企业所需注册资金降低门槛,科技开发型公司制企业最低10万元,其他非公司制企业最低3万元;

4、进园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三年内由如东经济开发区奖励返还企业;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依法免征所得税;

5、购买专利技术及研发费用直接进入成本,企业研发新产品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比上年增长10%以上,可按技术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6、进园创业的科技人员,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免收择校费;带成果入园的博士、硕士、高级科技人员免费代办调入手续,在园区内3年内免费提供住房居住;

7、园内企业争取的上级科技专项拨款,县财政按1:1纳入预算后予以匹配;

8、对园内企业在县内转化成果取得效益的,县政府予以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