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城南科创园政策
2020-05-25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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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园区:
如东城南科创园
1、所需研发用房三年内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2、进城企业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三年内由地方财政奖励企业;
3、带成果进入科创园的博士、硕士、高级科技人员三年内免费提供住房居住;
4、在孵企业优先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对争取的上级科技专项拨款的项目,县科技经费按1:1予以匹配;
5、对科创园内企业在如东掘港转化成果取得效益的,地方财政予以一次性奖励;
6、代办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工商年检等手续,免收代办费;
7、进驻科创园的企业入驻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第四年起不享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