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2020-05-19 10:54 827

一、培育奖励

对于培育入库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培育资金;


二、申报奖励

对当年申报培育入库的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

  

三、认定奖励

1、对当年首次认定为省民营科技企业的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2、对于首次认定为高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

  

四、其他奖励

对于科技服务业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另行制定奖励办法。

备注:入库培育企业和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同时享受省、市、区财政给予的培育奖励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