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

2020-05-06 18:02 690
相关园区: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无费区”政策

在全市率先提出和实施“无费区”政策,对所有在区内注册、纳税的生产性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在项目建设阶段,不收取行政事业性规费。


二、“一事一议”政策

1、对符合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产业带动性强的龙头型项目以及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国内500强、上市公司、名牌产品企业、外商投资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给予特殊优惠。

2、对进入出口加工区、软件园和国际服务外包基地的项目,给予大幅度的奖励。

具体奖励方式请与招商人员洽谈。


三、“资金扶持”政策

1、对进区企业从事软件开发、增资扩股、上市、技术研发、成立科研院所、实施名牌战略和财税贡献较大的,以及招引的科技含量高或带动性强的龙头性项目给予参股和专项扶持资金。

2、工业用电量不受限制,对进入开发区的规模企业给予江苏省政府规定的0.1元/度用电补贴,而且免收全部供电贴费。

3、投资合作平台健全。开发区所属的东方投资公司以及合资公司悦达东方投资有限公司可通过参股方式与客商共同投资项目,实现合作共赢。

4、对投资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科技含量高或带动型强的龙头型项目,可以量体定做用房,租金优惠;合同期在5年以上的,第1年和第2年免收房租。


四、“免费代办”政策

开发区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可以接受项目单位委托,免费代办项目材料编制、申领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项目建设审批等各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