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药高新区政策

2020-04-03 12:46 778

1、重大项目奖励政策

对于国内外知名企业在园区设立的生产基地或独立法人销售总部,给予200万到3000万奖励。


2、项目用地政策

园区将企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扣除企业应承担的相关规费后金额的50%-100%奖励给企业。


3、标准厂房政策

医药类生产类项目及医药类物流项目使用园区标准厂房,自租赁协议签订的第四个月起两年内免除租金。自签订厂房租赁协议之日起六年内,给予企业每年应缴房租的30%-70%予以免收。


4、品种奖励政策

对于取得国家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并落户园区生产的品种,给予20-1000万元不等的品种奖励。


5、纳税贡献奖励政策

对于医药生产企业,自企业开具第一张销售发票之日起5年内,将企业所得税前两年园区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后3-5年50%奖励给企业。


6、其他优惠政策

中国医药城招商引资其他优惠政策还有人才奖励政策、高科技创新奖励政策、孵化器使用政策,办公用房政策和委托招商政策等。对于产业层次高、科技含量高、投资总额大、财税贡献大的项目,园区将根据“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其相应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