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人工智能产业园区政策

2019-09-06 16:26 652

1、入驻软件谷南园、西园的企业,年税收产出在400元/㎡以上的,给予房屋租金40%补贴;

2、税收产出在1000元/㎡以上的,给予房屋租金100%的补贴;

3、入驻软件谷北园的企业年税收产出在1000元/㎡以上的,给予实际所支付房屋租金50%的补贴;

4、税收产出在2000元/㎡以上的,给予实际所支付房屋租金100%的补贴;

5、入驻软件谷孵化器的企业,孵化过后若税收产出在1000元/㎡以上的,给予房屋租金100%的补贴,房屋租金共补贴2年,补贴标准不高于60元/㎡/月;

6、对软件企业骨干研发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在我区工资、薪金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给予个人年度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额 5%的综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