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加快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2019-01-22 11:47 3872

为更好地吸纳社会各方面的合理意见,现将《淮安市加快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11月29日之前,将有关意见或建议及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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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发改委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21日


淮安市加快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战略导向,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快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32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苏发改工业发〔2018〕931号),结合淮安实际,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加强统筹,下大力气整合分散产能,做大做强优质产能,综合运用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组合拳",进一步推动关停落后产能、取缔违法违规产能和出清"僵尸企业"。到2020年,全面完成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全市沿京杭大运河、苏北灌溉总渠危化品码头数量只减不增;全市化工生产企业入园进区率达到70%;关停落后煤电机组1.8万千瓦;多措并举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省下达非电行业减煤任务,到2020年,化工行业VOCS排放量总量下降40%(与2015年相比,下同),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总量下降20%,煤电、钢铁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30%、50%、50%。在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污染物整治水平的前提下,以更严的标准和更高的起点,科学调整产业布局,加快形成与区域功能定位和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产业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调整化工行业布局

1、编制化工行业布局调整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国家《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修订版)》,2018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淮安市化工行业布局调整方案。严格限制在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沿线新建扩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项目,禁止建设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化工项目;严禁在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沿岸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沿线1公里范围内现有化工企业全部限期完成搬迁,原厂区力争在2020年6月底前全部关停到位。

2、规范提升化工园区发展水平。严格执行《江苏省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苏办发〔2018〕32号附件1),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化工园区综合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对全市化工园区进行整治改造、提升发展。从严管理园区外化工企业,推动园区外化工企业向化工园区搬迁。严把园区及项目准入关口,一律不批新的化工园区,一律不批化工园区外化工企业(除化工重点监测点和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及油品质量升级、结构调整以外的改扩建项目),一律不批化工园区内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企业的新改扩建化工项目。建立化工园区退出机制,结合化工园区评价结果,对规模小、产业关联度低、安全环保基础设施差和管理不到位等情况,且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取消化工园区定位。

3、加快退出低效产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全市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中明确的关停要求,对列入国家淘汰目录内的工艺技术落后等10种情形的化工企业或生产装置,限期予以取缔和关闭。2018年底前累计完成60户省定化工生产企业关停任务,同时根据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紧盯环保、安全矛盾突出且限期无法整改到位的、搬迁无处可去的、升级无法完成等类型,进一步加大关停力度,做到应关尽关,力争到2020年底化工生产企业关停率达30%,化工落后产能基本出清。

4、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的搬迁改造。根据《江苏省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8〕9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具体要求,对排查出的位于城镇人口密集区且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达标的

5、家危化品生产企业施行异地迁建,列入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共同推进。

(二)做优做大特色钢铁行业

1、编制钢铁行业布局规划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和省关于钢铁行业转型升级要求,进一步发挥我市精品特钢领域的生产和技术优势,2018年11月底编制以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为核心的全市钢铁行业布局规划实施方案,明确拟实施的具体项目。结合省级钢铁行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库,编制我市技改升级等钢铁项目的实施计划和方案。

2、加快高品质特钢产业发展。支持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转型升级,进一步深化产品和技术深度融合,加强技术创新,加快延伸产业链,重点加快开发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优特钢材料,大力发展汽车用高强钢、能源用钢、工程机械用钢等高附加值产品。所有产能并购或置换等钢铁冶炼项目要符合省产业布局规划要求。

3、严格控制钢铁行业相关炼焦产能。深入推进"263"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强化炼焦行业的整治工作,全市禁止新增独立炼焦企业,禁止新建炼焦产能项目。对钢焦联合企业焦化厂的限产、关停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执行。

(三)加快实施煤电行业结构调整

1、科学调整优化煤电产业布局。根据市、县热电联产规划,统筹兼顾环境容量、煤炭替代量,严格落实以热定电要求,根据热负荷,科学布局、有序发展公用燃煤背压机组。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从严从紧新规划布局建设大型燃煤发电机组,支持通过容量和煤量等(减)量替代,建设大型清洁高效煤电机组。充分利用现有特高压和电网工程增加区外来电利用,逐步提高区外来电比重。到2020年,全市燃煤发电项目装机规模控制在250万千瓦以内,燃煤发电机组占比由2017年的46.7 %下降至45.5%。

2、加快淘汰煤电行业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机组,对于不符合环保、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的煤电机组,明确淘汰时限。2018年11月底前编制淮安市落后煤电机组关停实施计划,上报省发改委。对于服役期届满的安邦电化2号煤电机组实施关停。优先支持位于城区的燃煤热电机组整合关停或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到2019年底,按照地区热电联产要求,基本完成大机组15公里供热半径范围内的落后燃煤小热电和分散锅炉关停整合工作;到2020年底,关停燃煤发电装机1.8万千瓦。

3、着力构建坚强智能电网。淮安电网依托特高压交直流落点,以三座500千伏变电站为支撑,优化220千伏主网架格局,加快110千伏变电站布点,全面消除35千伏电网薄弱环节,打造"网架清晰、联络有序、互供力强"的一流配电网,促进各层级电网协调发展,主动适应清洁能源时代,提高电网接纳和配置多种能源的能力,以"五高一尖"高端电网为目标,建成具备负荷超500万千瓦整体供电能力的市级坚强智能电网。

(四)优化调整危化品码头布局

1、编制危化品码头整合提升方案。坚持安全第一、绿色发展,围绕岸线资源高效利用,适应化工产业布局调整,编制全市危化品码头整合提升方案,有序推进内河危化品码头布局调整,随西南化工片区化工企业搬迁关停企业自备危化品码头,争取在苏淮高新区(苏北灌溉总渠)新建综合性公共危化品码头,全面优化全市危化品码头布局。推动危化品码头入园进区,建立危化品码头与化工园区联动发展机制,提高园区内危化品码头公共保障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对全市危化品码头摸底排查,排出港口危化品码头企业整合提升清单,按季度向省报送整合提升工作落实情况。

2、全面实施危化品码头改造提升。危化品码头按照《江苏省危化品码头整合措施及建设运行标准》(苏办发〔2018〕32号附件2)要求,加快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物接受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危化品码头2018年底前完成防污染应急器材设备配备,原油、成品油等装船码头,2020年底前完成油气回收系统建设。升级完善石油化工码头和港口危化品储罐视频监控设备,提高远程监控数据质量,确保2018年前视频监控覆盖率100%。开展港口作业的风险辨别和风险评估,加强对关键环节的风险教育,完善企业风险管控机制,2018年度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建立风险管控机制,其他危化品港口企业2019年底前完成。对手续不合规、供给能力严重过剩、安全环保风险大、不能满足危化品船舶靠泊安全和清洁作业要求的的危化品码头,加快整合关停。

3、不断提升危化品企业环保安全标准。11月底前完成危化品储罐安全技术状况普查、检测和评估工作,建立港口危化品储罐动态数据库,检测不合格的储罐,2019年底前淘汰一批,2020年前改造一批。内河港口危化品企业2019年底前全部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达标,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达标的港口危化品企业一律关停。到2020年底前,全市危化品码头仓储企业数量只减不增,实现危化品码头专业化、规范化和良性发展。

(五)更高标准地强化环境保护措施

1、编制淮安市"三线一单"。2018年底前完成编制"三线一单"。开展自然环境状况、资源能源禀赋、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形势等方面的综合分析,建立统一规范的工作底图。结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划定成果,将全市范围划分为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等三类管控单元,实行分类、分区管控。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集成开发数据管理、综合分析和应用服务等功能,实现"三线一单"信息共享及动态管理。基于全省统一信息平台,对全市"三线一单"相关数据进行信息化处理,将环境管控单元划分成果矢量化;按照生态环境部数据要求进行信息编码;将环境管控单元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关数据以及"三线一单"工作最终成果上传至全省信息平台。

2、切实落实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一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在重点地区执行更加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严格执行《江苏省化工煤电行业环境准入和排放标准》(苏办发〔2018〕32号附件4)。二是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从严的原则,执行国家、省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有关部委或省政府的相关管理要求。实施超低排放,根据国家原环保部、发改委、能源局《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和省市"263"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燃煤电厂2019年底前全部实行超低排放。三是提高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大幅提升废水、废气和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能力、园区清洁能源供应以及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方面的要求,并开展环境绩效评价,倒逼园区产业转型升级。

3、多措并举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推进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尤其是加大制药、农药、煤化工(含现代煤化工、炼焦、合成氨等)、橡胶制品、涂料、油墨、胶粘剂、燃料、化学助剂(塑料助剂和橡胶助剂)、日用化工等化工行业VOCS治理力度,到2020年重点行业VOCS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20%。全面推进化工企业设备动静密封点、储存、装卸、废水系统、无组织工艺废气和非正常工况等源项治理。推动实施钢铁、铸造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底前,完成40%的10—35蒸吨/小时(含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综合治理任务,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燃煤锅炉综合整治任务。在整治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方面,对涉及炼焦、炼钢、发电等生产过程中的煤炭、铁砂矿等物料运输、装卸、储存、场内转移与输送、物料加工、处理等各生产环节实施精确治理,运输和贮存等环节实现全封闭。

4、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加强执法监管,全面推进企业持证排污,2020年前完成所有化工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企业排污行为必须满足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对检查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利用相关配套办法从严从重从速查处到位;对废水、废气超标排放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治并启动按日计罚;对偷排直排、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污染环境行为,涉及环境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污染严重、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生产企业,由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开展厂区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及时排查风险隐患,防止各生产环节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按有关要求对关闭搬迁企业遗留地块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对实施年危废量500吨以上且当年均未落实处置去向或企业内危险废物累计贮存2000吨以上的,要求限期安全处置,逾期未完成的化工企业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取缔和关闭。

(六)更加严格地落实安全监管工作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化工、钢铁和煤电三大行业以压降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遏制较大以上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为目标,认真分析把握安全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严格安全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提高设备、工艺的本质安全水平,加强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补短板、强弱项,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2018年底前全市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企业完成在役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设计诊断,2019年3月底前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诊断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诊断改造治理工作。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事故易发多发环节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提升职工安全素质,有效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2、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细化化工企业安全准入条件,进一步严格执行《江苏省化工企业提升安全生产能力的实施标准》(苏办发〔2018〕32号附件5),严格执行"三个一律不批",从工艺安全可靠性、技术装备稳定性、内外安全距离等方面严格把关新改扩建项目建设,严格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实施安全生产源头风险管控。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围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安全设计诊断和自动控制升级,组织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开展专项检查,推进专项行动。全面开展企业风险辨识与管控,摸清本地区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做到涉及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全覆盖、涉及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单位)全覆盖。全面推进二级标准化达标创建,涉及高危工艺的危化品生产企业

2020年底前必须达到二级标准化,其中2018年底前完成10户,2019年底前完成20户。升级"智能化二道门"建设标准,全市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化品生产企业2020年底完成"智能化二道门"建设,其中2019年3月底前涟水县、洪泽区、苏淮高新区各创建标杆企业1户,2019年底前全市完成20户。改进隐患排查治理方式,加强动火作业重点环节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增强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能力。

3、不断完善职业卫生防护管理机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采取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有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七)更高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1、持续推动化工行业高标准转型升级。按照构建千亿产业目标,着力打造"一体两翼"产业格局(以苏淮高新区为中心,涟水薛行循环经济产业园、洪泽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协同发展),依托淮安资源优势,在"两碱"主导产品做大做强的基础上,延长产业链,重点发展基础化工、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生物化工四大板块,聚焦放大"两碱"产业规模优势,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鼓励开发生产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新剂型以及助剂,加快培植突破芳纶特种功能纤维特色产业链,扩大农副产品加工业应用生物发酵技术的深度和规模,提高生物乙醇、长链二元酸生产能力。依托盐化新材料产业联盟、盐化新材料产业技术协同创新联盟等行业协会的资源和技术优势,在重点化工领域树立一批典型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建设一批高质量的企业技术中心、行业关键技术创新平台。

2、持续增强钢铁行业核心竞争力。以淮钢特钢为重点,跟踪研究电炉装备新技术发展,适时对现有70吨电炉生产线进行更新换代技改,围绕钢材产品应用领域,以自建或合作、合资的方式,开展产品延伸加工。对各烟尘排放点除尘设施开展超低排放技改,确保在2020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技改。密切跟踪节能新技术发展,鼓励淮钢特钢积极引进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装备,进一步降低企业能耗。完善和整合现有信息化管理系统,深度挖掘数据,建立决策支持系统。大力应用新一代信息化技术,对现有装备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并进一步推进工业机器人在生产岗位的应用广度。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产品研发聚焦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高端装备等领域优特钢材料,工艺技术研发围绕冶金新技术应用、节能高效轧制等,开发能稳定生产高性能产品工艺控制技术。加大高端人才的引进培养,进一步提高研发队伍素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3、持续推动煤电行业绿色发展。全面促进煤电行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推进煤电行业开展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坚持优化结构和优化布局相结合、发展集中式和推进分布式相协调原则,加快涟水高沟生物质发电项目、淮阴区生物质发电项目、盱眙高传风电、淮安国和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努力提高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推动清洁高效低碳优质能源逐步成为增加能源贡献主体。有序推进天然气利用,推进淮安区井神地下盐穴储气库等重点储气项目建设增加天然气供应的保障能力。有序增加区外来电消纳,利用区域骨干电网和特高压工程增加区外来电消纳规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科学决策,成立由市分管领导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等部门组成的专门工作班子,加快建立起"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地方主责、企业主体"的工作体系。各县区要结合本方案,排出年度工作计划,并切实加大相关工作的推进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制定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认真落实《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附件3),制定实施"严于过去、高于全国"的行业技术、能耗、环保、安全等标准,对符合产业规划的产能退出企业、重大布局调整项目和兼并重组项目等,加大财政资金引导,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给予支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创新政府支持方式,加大税收优惠、人员安置、债务处置、能源保障、项目用地和岸线管理等支持。

(二)健全推进机制,实施监督评估。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效能。注重运用市场化办法,辅之必要的法律和行政手段推动相关企业(园区)关停、搬迁和改造。支持央企和骨干企业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参与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和带动相关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债务重整。积极稳妥实施关停工作,完善债务处置措施,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债务处置工作,有效防范相关领域金融风险。加强社会安全稳定评估,对涉及百姓利益、生态安全的布局调整方案,必须在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后方可实施。建立工作评估机制,严格遵照现行产业、环保、安全政策及重大规划,根据省市两级的布局规划实施方案,对产业布局优化调整进行定期评估。加强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和服务。树立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发展导向,分类建立以产业链构建、循环经济发展、产业创新能力、资源利用效率等为重点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细化产业发展负面清单,严厉打击违规新增产能,坚决取缔落后产能。

(三)优化市场环境,激发企业活力。支持领军型龙头型大企业开展跨区域跨行业兼并重组,落实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对环保能耗不达标、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一律不得授信、发债、上市融资;对符合布局要求的重大搬迁、重组项目,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继续给予信贷支持,提供优质金融服务。聚焦产业价值链高端,支持建立多种形式的产业联盟,推进形成跨地域跨行业大中小微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的产业生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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