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加快生产性服务业、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施意见

2018-09-29 15:28 528


徐政发〔2015〕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41号)、《省政府关于加快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15〕26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全市重点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和互联网平台经济(以下简称平台经济)培育壮大,推动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抢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等契机,依托我市产业优势和区位优势,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进一步科学规划布局,创新驱动模式,引导要素集聚,营造良好环境,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发展,加速平台经济发展壮大,努力构建以服务经济为主的现代产业体系,为推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发展迈上新台阶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改革引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和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根据市场需求,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形成平台经济整体规模。更好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市场规范、政策扶持、协调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服务业投融资等方面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审批,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坚持重点突出、创新驱动。结合我市实际,着力推进科技、金融、物流、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加快发展,重点培育壮大网络销售服务、物流专业服务、互联网金融等平台经济规模,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云计算、物联网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济等新兴服务业态发展。

——坚持产业融合、特色发展。以需求为导向,强化平台经济对上下游产业的双向带动和统筹整合能力,加快形成以平台经济为核心,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互动并进、融合发展的良性格局。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在中心城市、工业开发区、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及有条件的城镇等区域集聚,实现特色发展和差别发展。

(三)发展目标

通过努力,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和平台经济到2020年力争实现:

——生产性服务业规模扩张、质态提升。年度生产性服务业增速高于服务业增速0.5个百分点,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年均增幅高于省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培育形成营业收入超50亿元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10家,其中超100亿元的企业4家;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服务业集聚区5家。打造一批省制造业服务化示范企业和制造业服务化示范项目。

——平台经济规模壮大,平台企业优势形成。规模以上(列统)平台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1%以上,税收贡献年均增长16%以上,拥有收入超100亿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1家,交易额超100亿元交易平台10个以上,力争2家服务业集聚区被评为“江苏省平台经济集聚区”。

二、重点任务

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政策意见,突出抓好“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四大行业提质增效,推动“平台经济、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人力资源服务、节能环保”等五个服务业领域和行业跨越发展,统筹抓好检验检测、售后服务等服务业细分领域培育壮大。打造一批全国和区域知名的企业、平台和载体,促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构建以服务经济为主的现代产业体系。

(一)培育壮大科技服务业。围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拓展科技创新工程的总体要求,积极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和综合科技服务,全面提升科技服务业对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以服务制造业、设计产业化为基本导向,积极发展工业设计和专业化设计及相关定制、加工服务,充分发挥徐工集团重点实验室等工程机械研发平台在工业设计中的主体作用,在市场调研、技术转化、产品设计、工艺设计、包装设计等重点环节提高设计创新和系统集成能力,努力建成全国一流的工程机械设计中心。培育建设一批企业牵头、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的新型产学研共建研发机构,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开展科研活动,共同转化科研成果,实现创新要素与生产要素在产业层面的有机衔接。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检验检测机构,引进和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产品质检中心和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大力推进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等创新型园区建设,推动矿大科技园、徐州软件园、江苏师大科技园、睢宁科技创业园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产业园区和科技孵化器提质增效,培育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和“科技小巨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委、发改委)

(二)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健全金融市场体系,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规范发展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性担保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其它类型机构,以及网络借贷、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支付、众筹等新型业态。支持徐州市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地方金融控股平台创新发展,增强对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市场主体、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综合性投资能力。着力推进融资租赁业务创新和制度创新,加快研究制定融资租赁行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建立完善租赁物公示、查询系统和融资租赁资产退出机制,建设程序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转高效的租赁物与二手设备流通市场。鼓励融资租赁服务企业加强与商业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合作,建立融资租赁产权交易平台、融资租赁业运营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支持徐工租赁、工力工程租赁等企业推广大型制造设备、施工设备、运输工具、生产线等融资租赁服务,引导企业利用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银监分局、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

(三)做大做强现代物流业。抓住当前郑徐客运专线、城市轨道交通、亿吨内河大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机遇,加快建成国家级区域性物流枢纽城市。着力加强物流载体建设。完善物流建设和服务标准,引导物流设施资源集聚集约发展,培育壮大徐州综合物流园等综合物流中心和金驹物流园、大成物流园等专业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重点打造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生态商务区、亿吨大港作业区等为主的“六大物流园区”,以徐州观音机场为代表的“三大物流基地”和以铜山、贾汪为代表的“四大物流中心”。扶持徐州东方运销集团、徐州医药股份等一批综合能力较强、行业影响较大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壮大规模、提高水平,打造徐州物流知名品牌。着力创新物流业态。不断完善物流业和制造业联动发展对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生产制造企业加快向制造服务型企业转型。促进快递业转型升级,推动快递业与制造业、电子商务、跨境网购、交通运输业协同发展,引导快递企业进驻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等制造业集中区,建设快递配送中心,实现无缝对接、互为支撑、协同发展。着力加快新技术、新模式运用。推进云计算、物联网、北斗导航及地理信息等技术在物流智能化管理方面的应用。充分利用重大技术装备“首购首用”政策,推动物流新技术在港口物流、冷链物流、产品溯源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实现物流全过程监控和管理。推进电子口岸和大通关建设,加快徐州双楼港物流园、新沂北亚DHL物流园申报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功能区,努力形成接轨国际、服务全国、辐射周边的现代物流产业高地。着力营造物流发展良好环境。优化城市配送网络,鼓励统一配送和共同配送,加快推广甩挂运输和多式联运。在关系民生的农产品、药品、快速消费品等重点领域开展标准托盘循环共用示范试点。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加强产销衔接,扩大农超对接规模,加快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改造升级,拓展农产品加工服务。抢抓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机遇,主动对接、延伸共享连云港自贸港区建设,构筑更加便捷的物流通道。(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公安局、农委、卫计委)

(四)加快发展商务服务业。大力发展法律服务、评估检测、会计审计、广告咨询等商务服务业,推动商务服务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引导商务咨询企业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加快发展战略规划、营销策划、市场调查、管理咨询等提升产业发展素质的咨询服务,积极发展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税务、勘察设计、工程咨询等专业咨询服务,并鼓励其与制造企业互动合作,建立发展联盟。大力培育广告企业独特的研究能力和创意能力,通过服务模式的创新,提升广告价值。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创新积极性。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和中介服务体系,强化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发展检索、分析、数据加工等基础服务,培育知识产权转化、投融资等市场化服务。积极发展国际化、专业化、贸易型为主的会展业,培育“中国(徐州)国际工程机械交易会”等具有徐州特色的会展品牌。充分发挥“地铁经济”效益,加快徐州中心商圈CBD、徐州高铁国际商务中心、新城区商务中心等重点载体建设,整合优化现有楼宇资源,引导楼宇经营管理主体升级改造楼宇内部及周边配套设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商务服务业聚集和空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努力把徐州建设成为淮海经济区商务服务最好、商务成本最低、商务环境最优的城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司法局、工商局、质监局、科技局)

(五)加大平台企业培育力度。培育一批本土综合实力强、有发展潜能的平台企业跨地区、跨行业经营;引进一批国内外具有发展潜力的平台经济总部,在徐州设立分支机构或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促进一批工业龙头企业加速产业上下游环节的整合,分离出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销售、售后服务平台企业。实施平台经济“511工程”,做优做强50家重点平台企业,实现10亿元利税收入,创造1000亿元的产业规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科技局)

(六)培育壮大平台经济集聚区。规划建设3—5家具有较强研发设计、融资担保、人才培训、物流仓储、孵化培育等公共服务功能的市级平台经济服务业集聚区;整合和新建一批商务楼宇,提升平台经济配套服务能力,打造一批与平台经济发展相配套的策划、培训、法律服务、会计、信用、检测、认证等第三方服务平台经济商务楼宇,推动上下游产业配套、融合发展,争取2家服务业集聚区被评为“江苏省平台经济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人社局、司法局、质监局、科技局)

(七)加强平台经济试点示范。全力培育一批产业基础优势明显、市场竞争力强、配套服务完善、技术先进且具备一定成长潜力的平台经济应用示范企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徐州市平台经济示范企业”评选活动,评出10家徐州市平台经济示范企业。积极争取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探索政策突破和业务模式创新,支持北盟伯图等有条件的企业先行先试。到2020年,打造1个以上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5个以上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显著提高。(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

(八)加快电商平台建设。加快制定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规划、政策及标准,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统计监测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和快递服务质量评价体系。重点在“工程机械、煤炭、新能源、建材、医药、农副产品、商贸流通”等传统优势产业,推动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打造一批集网上信息发布、交易支付、商品体验展示、物流售后服务、价格发现、品牌推广及行情监测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跨区域、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网络服务平台,提高专业化生产制造、销售服务能力。引导小微企业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业务。支持全市有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和金融机构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加强个人理财、小微企业融资、保险等领域的产品创新,构建移动支付、在线支付、跨境支付等多元化电子支付体系,打造集网络销售、网络支付、融资服务等业务于一体的综合平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金融办、科技局、统计局、邮政管理局、商务局、人行、银监分局、保险协会)

(九)鼓励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一村一品”电子商务工程,积极培育农产品电子商务和有利于农民就地就业的特色电子商务,鼓励农村经纪人、种养大户利用新农村商网等平台开展农产品网上购销。支持睢宁沙集电子商务基地建设,探索建设乡镇电子商务示范区、综合教育培训区以及孵化线下交易区。着力实施“农村电子商务镇村通”等国家级示范项目,三年内完成“电子商务进千村工程”。到2020年,打造5个江苏省电子商务示范县、20个电子商务示范村。支持沙集电子商务集聚区、三农乐购等积极打造以互联网零售为主体、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全渠道、开放式运营模式。(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商务局、发改委、经信委、人社局)

(十)壮大信息技术服务产业规模。加快发展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为代表的信息服务业,以工程机械及汽车电子嵌入式软件、医疗卫生软件、中小企业软件信息服务等为主要发展方向,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制造业的智能化、柔性化和服务化发展。提高信息技术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测试评估和信息安全服务水平,大力推进矿山安全、装备制造、健康医疗和物流等特色软件发展。支持工业企业所属信息服务机构面向行业和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加快农村互联网宽带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网络信息进村入户。开展物联网信息采集、传输、存储、处理等相关软件技术和产品研发,大力推进矿山安全、公共交通、环境监测、医疗卫生等领域的物联网应用服务,将我市建成物联网应用示范先行区。发展信息化养老平台,支持企业通过网络信息技术整合养老服务资源,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多样化定制服务。推进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智慧徐州信息枢纽、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工程等12项特色试点项目,支持国家四大运营商在徐州建设区域性数据中心。力争到2020年,全市主营业务收入超1亿元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达5家,其中超5亿元企业2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安监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卫计委、教育局)

(十一)优化提升服务外包。适应生产性服务业社会化、专业化发展要求,鼓励服务外包,促进企业突出核心业务、优化生产流程、创新组织结构、提高质量效率。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发展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和知识流程外包业务。鼓励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购买专业化服务,推进管理创新。支持企业购买专业化服务,构建数字化服务平台,实现包括产品设计、工艺流程、生产规划、生产制造和售后服务在内的全过程管理。加快开发区软件服务外包基地、徐州软件园等省级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区和市级服务外包园区建设,培育一批服务外包领军企业和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信委)

(十二)做精做优人力资源服务。统筹利用在徐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等各种培训资源,强化生产性服务业所需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开发培训,加快形成一批综合型、专业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营造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充分发挥作用的社会环境,尝试引入科技园区股权激励试点经验,调动科研人员创新进取的积极性。深化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培育一支500名左右的具有全球视野、战略思维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家队伍,力争100人以上入选省“产业教授”、“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以“彭城英才计划”为统领,强化资金资助、科技扶持、融资支持、学术保障、生活服务,用5年左右时间,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新引进10个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10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责任单位:市人才办、人社局、科技局、教育局)

(十三)力促节能环保服务业发展。围绕“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要求,积极引导生产性企业推进资源、能源综合利用。依托徐州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推动节能技术研发、节能产品制造、节能工程设计、节能咨询评估等相关行业发展,形成以节能服务为核心的配套产业链。建设“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废弃物逆向物流交易平台。积极发展再制造专业技术服务,建立再制造旧件回收、产品营销、溯源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审核、绿色产品认证评估、环境投资及风险评估、环保产品检测等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拓展节能环保设施融资、租赁业务,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设计、测量、咨询、审计、能源管理等节能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

三、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一)增强发展活力。进一步放开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允许社会资本参与应用型技术研发机构的市场化改革。建立生产性服务业招商体系,引导外资企业来徐设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各类功能性总部和分支机构、研发中心、营运基地等。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依托现有产品贸易优势,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鼓励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国际营销渠道,积极争取跨境电子商务通关试点,大力拓展生产性服务业、平台经济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

(二)完善土地和价格政策。对列入省、市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生产性服务业、平台经济项目,市国土资源部门给予优先用地保障。鼓励工业企业以利用自有工业用地或提高容积率等方式,兴办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经依法批准,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容积率用于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的工业企业,可按新的规划用途办理相关手续。鼓励通过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工业企业分离出的非核心业务,在水、气方面实行与原企业相同的价格政策。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企业,可申请参与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发改委)

(三)创新金融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开发适合生产性服务业和平台经济特点的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产业链融资、企业圈融资、商圈融资等创新实践。积极探索利用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信用保险保单质押、股权质押、商业保理等多种方式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平台经济企业以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实施兼并重组,引导商业银行积极稳妥开展平台经济企业并购贷款业务。扩大市级服务业融资担保资金对生产性服务业、平台经济企业的担保业务规模。(责任单位:市人行、银监分局、金融办、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

(四)完善财税政策。支持集团型物流企业总分机构实行增值税合并纳税,以适应物流业网络化经营要求,平衡物流企业集团税负。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等科技型、创新型生产性服务业和平台企业,可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对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按规定减免相关税收。减轻平台企业相关运营成本,降低网络接入、服务器租用托管、数据中心运行维护等方面收费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行免征营业税政策。适当增加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规模,创新扶持范围,重点扶持重大生产性服务业公用设施项目、集聚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市级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资金、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基金优先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平台经济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

(五)强化人才支撑。鼓励创新型人才发展,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为服务业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经费支持。各地可结合实际对面广量大的生产性服务业、平台经济紧缺人才培训给予适当补助。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来我市发展,在海外人才落户、住房安排、社会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安置、重大科技项目承担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以需求为导向,统筹利用在徐各大高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等各种培训资源,强化生产性服务业、平台经济所需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开发培训。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责任单位:市人才办、财政局、人社局)

(六)加强品牌和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动服务业企业自主品牌创建,重点培育金融、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品牌,创建电子商务、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服务业品牌,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力的徐州服务业品牌。重点支持技术先进型生产服务业企业和服务外包基地完善商标战略规划、创建知名品牌。突出抓好信息、物流、金融、科技、商务服务、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和新型业态服务标准的制(修)订、实施与推广,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积极创建知名品牌,增强独特文化特质,以品牌引领消费,带动生产制造。(责任单位:市工商局、质监局、发改委、经信委)

(七)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体系。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平台经济发展,具体负责生产性服务业、平台经济的组织协调、统筹规划、任务分解和政策研究。相关部门按行业领域和职责分工,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具体推进措施,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和跟踪分析,定期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工作落实情况;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健全统计制度。建立科学的生产性服务业、平台经济统计模式,加强统计监测和运行分析,全面跟踪、动态掌握生产性服务业、平台经济发展总体规模、行业结构和经济效益等情况,每季度向市相关部门发布行业运行情况,为产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建立考核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加强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及市级部门服务业工作绩效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统计局、机关工委)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研究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细则,确保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徐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