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苏滁苏大天宫科技园扶持政策汇总

2021-01-22 16:53 1587

中新苏滁苏大天宫科技园扶持政策汇总

(一)企业综合贡献奖

为扶持项目快速发展,5年内,甲方对乙方项目进行扶持,每年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为:前3年,奖励金额相当于增值税、所得税奖励金额相当于园区留成部分的100% ,后2年相当于园区留成部分的50%的等额部分。

自项目入驻起两年内,项目公司年度综合税收需达225元/平方米或销售额达到2000/年,二者达到其中一项即可,则自第三年起继续享受企业综合贡献奖励政策,否则自第三年停止享受,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退出所租赁厂房并恢复原状。



(二)招才引智补贴

  为了支持项目招才引智,自年月日起,5年内,甲方对乙方滁州项目公司高管及高级技术人员( 2人以内)给予补贴。具体为:前2年,补贴金额相当于上述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数额的25%;后3年,补贴金额相当于上述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数额的12.5%。


 

(三)人才住房优惠

项目公司员工在市内购买首套住房的,给予优惠支持,具体为:高层次人才可享受50万元(博士)至购房总额100%(院士)的补贴;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可享受相当于购房总额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专业技术人员可享受购房补贴3-8万元;务工人员可享受购房补贴2万元(上述奖励金额由地方财政承担50%,鼓励企业承担剩余的50%)。

入学保证:园区设有南京琅琊路小学苏滁分校、苏州国际外语学校苏滁分校等知名教育机构,园区积极保障项目员工子女就读。


(四)创新发展支持

1.装修补助:经省认定的百级洁净厂房、千级洁净厂房,积极争取省级补助,补助标准为:百级洁净厂房每平方米补助 1000元,千级洁净厂房每平方米补助 500 元。

2.高新技术企业:如项目公司首次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园区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连续获高新技术企业称号认定的,每两次通过认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3.首台套自研设备奖励:如项目公司通过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工业企业,园区给予省奖励资金50%的配套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首次认定为市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市内研制单位,按设备售价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科学技术奖励:如项目公司新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园区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新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园区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新产品、工业精品,园区每件给予3万元奖励,属同一产品的不重复奖励。

5.发明专利:项目公司新授权国内发明专利,园区给予每件2万元奖励。企业从异地转入且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园区给予每件2万元奖励(单个企业不超过10件)。企业累计有效发明专利授权量达20件以上的(不含异地转入),园区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6.企业质量标准建设:如项目公司获得“中国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 万元奖励;对获得“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给予6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7.上台阶奖励:项目公司首次认定为规模以上企业(年销售额超2000万元),园区一次性给予5-20万元奖励。当项目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时,园区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500万元奖励。

8.上市奖励:在申请上市过程中,可享受100-1000万奖励不等的政府补助。


(五)免租政策

优秀且符合园区发展定位的项目,经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中新苏滁苏大天宫科技园认定,可享受免租政策支持,免租期时长需“一事一议”。

注:上述政策仅供参考,具体可享受的政策需“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