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支持和促进智谷软件园加快发展的奖励方法

2020-05-22 19:31 722
相关园区: 泰州市智谷软件园  

对重点企业、领军人物、高级人才予以重奖。

1. 入园企业,前三年免收房租和物业管理费,后两年免收一半。

2. 入园企业,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实行“三免两减半”。经营十年以上,所得税实行“五免五减半”,先征后返。

3. 入园企业,年开票销售100万元以上,固话费和宽带费按50%收取。

4. 入园企业,实现开票销售1000万元以上,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2000万元以上,给予20万元奖励。

5. 软件产品获得软件著作权,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省级软件产品一次性奖励1万元;省级软件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国级软件企业一次性奖励8万元。

6. 入园企业获国家、省级以上自主创新品牌,分别给予8万元和4万元奖励;与国内外知名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关系的一次性给予企业主要经营者最高可达15万元的奖励。

7. 入园企业在软件园内建成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等工作站,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8. 软件产品被授予国家级、省级、泰州市级商标或名牌产品,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10万元、5万元、1万元。

9. 原创影视动画作品,在省级电视台播出的,每集给予3万元奖励最高可达30万元;在央视播出的,每集给予5万元奖励最高可达60万元。

10. 企业上市按照姜堰区相关奖励政策执行。

11. 企业向上申报项目争取资金。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泰州市级资金扶持的项目,分别给予争取资金50%、30%、10%的工作经费奖励。

12. 对于国内外知名软件企业入驻软件园,可以特事特办,一企一议,一事一议。

13. 在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对软件园入园企业给予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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